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目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即已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者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应当在四年内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二或科三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后续培训学时。

  已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的,四年成绩有效期认定从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自2019年7月1日执行。

  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以机构统一注册为主,已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应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对于已通过考试但未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不必找机构“挂靠”,可以先由个人直接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在相关机构任职后,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