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高顿小编来告诉大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手段进行。
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方式是:通过技术和非技术手段监督基金投资比例、范围等,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提醒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之电话提示
对所托管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或者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等,一般电话提示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之书面警示
对基金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如投资超比例、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督促并要求管理人改正。
(三)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之书面报告
对基金运作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例如资金透支、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管理人,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与处理方式之定期报告
1.编制持仓统计表。每日对基金的持仓情况编制日报,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2.基金运作监督周报。托管银行根据对基金运作的监督情况,每周编制基金运作监督周报,向监管机构报告。
另外,托管银行还要向监管机构报送内部监察稽核报告。即每季度由托管人撰写内部监察稽核报告,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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