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可以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陛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1)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2)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3)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薪酬事项。


(4)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5)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或者其他专业委员会沟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责任。


此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要求、整改通知及处罚措施等应当列入董事会的通报事项。经理层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公司合规运作情况的汇报应当列入董事会的审议范围。